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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

作者:  摄影:  来源:青岛创新发展基地  发布时间:2024-06-14  浏览次数:4431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是哈尔滨工程大学驻青岛办学基地,坐落在青岛市西海岸古镇口融合创新区大学城内,东临黄海,西靠大珠山,位置优越、环境优美。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青岛中心”)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与青岛市政府联合共建,办学旨在秉承“哈军工”精神,发挥学校“三海一核”特色办学优势,以敢为的自信、必成的劲头、开放的眼界、合作的气度,深度对接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海洋经济发展蓝图,打造成学校特色办学的出海口、综合改革的试验田、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新高地,更好地支撑国家战略和船海行业发展。

丹心铸剑何惧大洋深和远,热血熔金固我海疆坚如磐。青岛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以创建一流大学为根本目标,坚持特色办学、协调发展,坚持面向世界、融通中外,在担当中历练,在尽责中成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扬帆远航、砥砺前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中心实际,2024年青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30。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博士学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学生身份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通过青岛中心官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由青岛中心党政综合部人力资源办公室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1130日前可随时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将《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qdrs@hrbeu.edu.cn。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博士学科方向”模式。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由于个人原因填写材料信息不完整、错误而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填写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4.资格审查

由青岛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评聘证书、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以答辩为主要内容,青岛中心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及青岛中心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及青岛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邮箱地址:qdrs@hrbeu.edu.cn

咨询电话:0532-58281228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281010


附件:1.《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

                                           2024614



附件1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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